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因材施教,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务处关于《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工教〔2024〕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开展各项工作如下:
一、成立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考核小组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院长
成员: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专业系主任、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年级辅导员
(二)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院长
成员: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相关专业系主任、考核课程任课教师
具体工作由教学办、学工办及各相关系、教研室协同完成。
二、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经认定,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的;
(3)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3)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4)跨类别的(文科与理科、艺术类与非艺术类),实施高考改革生源地的学生不符合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求的;
(5)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办学、软件学院的学生跨学院转专业的;
(6)处分未予解除的;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8)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9)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10)以河南省当年录取专业批次为准(如果当年本专业在河南没有招生计划,参考最近有招生计划的招生年度),由本科二批录取专业向本科一批录取专业转入的;
(11)应予退学的;
(12)无正当转专业理由或不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三、计划人数
根据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经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各专业可以接收符合转专业条件并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的学生转入。转出人员由待转入学院考核确定,如果待转入学院考核不通过者,仍回原专业学习。
四、考核方式
(一)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者和退役转专业者,申请转入新专业时可以免于考核;
(二)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者,结合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对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制定以下考核方式:
(1)学生申请转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车辆工程专业的,需要参加《机械制图》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该专业;
(2)学生申请转入工业设计专业的,需要参加《设计素描》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该专业。
(3)学生申请转入工业工程专业的,需要参加《管理学》相关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该专业。
五、附则
具体转专业程序及其他要求参照《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工教〔2024〕20号)执行。
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