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工会《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4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中评选表彰“巾帼标兵岗”、“巾帼标兵”、“文明家庭”和“女职工先进个人”活动的相关要求,经机电学院党委会,机电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
拟推荐教学管理办公室为2024年度校级“巾帼标兵岗”;
拟推荐冻苗同志为2024年度校级“巾帼标兵”候选人;
拟推荐贺红勋同志为2024年度校级“幸福家庭”候选人;
拟推荐王星星同志为2024年度校级“女职工先进个人”候选人。
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3月15日前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机电学院、工业设计学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