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试行)

作者: 时间:2025-01-10 点击数: 来源: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因材施教,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务处关于《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工教〔2020〕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开展各项工作如下:

一、成立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考核小组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院长

成员:学工作副院长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专系主任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年级辅导员

(二)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院长

成员: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相关专业系主任、考核课程任课教师

具体工作由教学办、学工办及各相关系、教研室协同完成。

二、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经认定,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的;

3)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创新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1个学期的;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

(3)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4)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5)跨类别的(文科与理科、艺术类与非艺术类);

(6)国际教育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中原工学院轩辕学院、软件学院的学生跨学院转专业的;

(7)处分未予解除的;

(8)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9)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10)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11)以河南省当年录取专业批次为准,由本科二批录取专业向本科一批录取专业转入的;

(12)应予退学的;

(13)无正当转专业理由或不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三、计划人数

根据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经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各专业可以接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做限制,对于转入学生,需通过学院考核转出人数由待转入学院考核通过人数确定如果待转入学院考核不通过者,仍回原专业学习。

四、考核方式

(一)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者和退役转专业者,申请转入新专业时可以免于考核;

(二)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者,结合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对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制定以下考核方式:

(1)学生申请转入“机械类”专业的,需要参加《机械制图》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该专业;

(2)学生申请转入工业设计专业的,需要参加《设计素描》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该专业

(3)学生申请转入工业工程专业的,需要参加管理学》相关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转入该专业。

五、附则

具体转专业程序及其他要求参照《中原工学院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工教〔2020〕12号)执行。

咨询电话:62506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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