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定于4月10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本次预审仍由学院统一组织,采用盲审形式。具体通知如下:
(1)请各位研究生于4月10日下午2点前将导师审核并修改过的学位论文pdf版本(盲审版本)和自行检测的查重报告pdf版本提交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如逾期不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论文评审;不参加学院学位论文预审者,则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检测、送审等环节,即不能参加上半年的学位论文答辩。
(2)请各位研究生导师加强对所负责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并于4月8日下午5点前将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预审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如逾期不提交,则视为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达不到预审条件,自动放弃,学院将不再接受所指导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预审稿。
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