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级研究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24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740号)要求,结合《中原工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复查办法(试行)》(中工学〔2017〕27号),现就我校2018年研究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高校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确保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研究生新生。
二、组织机构
我院应成立以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乔雪涛副院长为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程序
(一)基本信息核对和资格审查
(1)依据研工部提供的研究生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录取登记表)、照片等信息,再次认真核对每位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新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录取登记表)、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体检及党团关系等材料中所载信息、照片与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和新生本人逐一核对。
(2)张贴研究生处提供的研究生新生照片,公示省教育厅和学校的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张贴学生照片的展板放置于3#教学楼大厅和10号研究生宿舍进门大厅。
(3)查看复试录像与入学本人是否对应。
(4)对研究生前置学历进行复核。
(二)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
各学院组织文化课和相关专业课复查测试,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筛选出复查测试成绩与入学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复试笔迹有差异的新生进行重点核查。重点核查需对照学生各项材料再次仔细核查,对再次核查后仍有重大疑点的学生,填写《中原工学院2018级研究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及时报送研究生处。
(三)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核查
各学院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资格和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进行重点复核,对存在异议的,及时与研究生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四)身体健康复查
各学院对照研究生复试阶段体检结果,按照《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2017版)文件规定,对研究生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告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进行复查。
(五)其他必要的复查内容
对其他必要的复查内容、专业特长、家庭情况等进行核查,同时对新生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情况等信息进行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
(二)严格要求,认真落实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复查工作中,态度不认真、落实不到位致使复查工作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告及时,内容详实
各学院复查结束,形成书面复查报告,经学院复查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2日12:00前报送至研工部(行政楼42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OA发至研工部张茜。
五、监督举报
(一)举报邮箱:
河南省省教育厅:LY@haedu.gov.cn
中原工学院:jijianshen@163.com
(二)举报监督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0371-69691792、69691790
中原工学院:0371-6250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