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3-22 点击数: 来源:

机电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18] 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9] 2号)、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2019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原工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强化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1、成立以硕士指导教师为主的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并设复试纪检委员,专门记录秘书。复试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2、专门记录秘书在复试开始前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3、严格执行复试的各项评分标准和程序,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4、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报考情况、招生指标等,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依据工作方案要求,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

326日上午8:00-9:00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注意:考生应带好资格审查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报到地点:南区8#院系楼301

复试前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时间、地点及体检安排

3 26日(星期二)

复试内容

地点

上午 9:00-12:00

笔试(全程监控)

南区11号楼502

下午 13:00-16:00

同等学力专业课加试

南区8号楼322

下午 13:00-18:00

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思想政治考核

南区8号楼301302

体检安排时间

328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组织工作在中原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察组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做好复试组织、面试、成绩评定工作,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需准备前4项):

1、身份审查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并签字。

2、学历、学籍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审查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按期毕业证明(或能证明目前已修够学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各留存复印件一份。

2)往届生需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留存复印件一份。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

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并留存。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的《中原工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留原件。

5、健康状况审查(复试通过后进行)

考生到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考核各有侧重。复试内容分为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

1、专业课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20分。

①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

②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

2)专业能力考查:满分7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分。

①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职业素质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五)复试工作程序

1、制订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并上报研究生处,在学院网站公布。

2、接收调剂生,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及时上报调剂变化情况。

3、制定并审核复试资格,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公布第一志愿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本院复试。

4、命制复试试题

在复试前命制复试试题,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及综合能力评定试题。所有复试试题在使用前属于绝密级材料。

5、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6、组织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及综合能力评定,综合评定考生复试成绩。

(六)复试工作要求

1、考生进入复试考场时禁止携带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所有复试材料不得带出考场。

2、复试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并由专门记录秘书对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交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3、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4、复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初试成绩分数较高、但经综合考核后不合格者,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

(七)复试成绩和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2、复试成绩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3、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研究生处进行统一公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机电学院

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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