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5-14 点击数: 来源: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 4号)、 《河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豫教疫防办[2020]48号)、中原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指导思想及原则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兼顾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灵活选用适宜方式开展复试工作,严防疫情风险。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应服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接受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2.成立以硕士指导教师为主的复试工作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接受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组下领导和督查。

3.复试工作组设组长1人,由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担任,并设复试纪检员1人,分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1人,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兼职纪检员1人,专门秘书1人、远程复试技术人员1人;成立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兼职纪检员1人,专门秘书1人、远程复试技术人员1人。复试工作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依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贯彻“安全、顺畅、稳定、严格、公正、准确”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

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考生比例为1:1.5。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内容

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材料上传

513号之前

复试模拟演练

514 9:00-12:00

正式复试时间

515 9:00-17:00

同等学力专业课加试

516 9:00-12:00

体检报告提交时间

518日之前

未在规定时间上传复试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另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进入面试系统,按材料项说明提交面试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至远程面试系统,同时发送面试材料压缩文件至邮箱jdyjs004@126.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姓名-准考证号-面试材料,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1.身份审查:上传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考生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开《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届时毕业证明》)扫描件。

2)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电子版。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前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电子版。

4)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电子版。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考生也可提供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的《中原工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扫描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健康状况审查:拟录取考生应到居住地所在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并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

6.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向我院邮寄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我院2020年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在远程面试系统中进行,考生可通过浏览器登录(电脑或手机等),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完成准考信息确认等操作,调试好摄像头和麦克风,在候考区等待面试邀请。若考生使用的是电脑或笔记本浏览器,可直接在浏览器中面试;若使用的是手机浏览器,则接受邀请后将转到学信网APP参加面试。(请提前安装学信网APP并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考生需在手机或电脑端安装钉钉软件并注册成功作为备用复试平台。复试过程中禁止截屏、拍照、录像,严禁将面试图像等音视频资料上传互联网,违者按作弊处理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5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独立进行。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专业能力考查:包含两项内容,一是考查专业课程知识,考生选择一个复试科目题库(所选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考试科目相同),面试系统随机给考生发送题库题目,考生解答,满分40分;二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以问答形式进行,满分30分。本部分满分70分。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以及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查,满分10分。

2.思想政治考核: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

3.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专门记录秘书须对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交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

(五)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过程中采用双机位,主机位可以使用电脑、笔记本、手机,辅机位必须使用手机,且该手机需确保考前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以备顺利进行辅机位二维码扫一扫操作。辅机位请提前准备支架类的固定装置,并可随意移动。

主机位:考生本人须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入耳式耳机、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采集主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正式复试开始前请向复试专家组展示屋内整体环境,并将设备摄像头从考生斜后方成45°固定(后方拍摄的设备须关闭音频,防止回音影响复试),并保证考生端的主机位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考生要提前关闭好移动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应用程序。

范例:(各位考生可视自身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主机位视野                            辅机位视野

2.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保证网络通畅、稳定,复试期间突然掉线需在3分钟内重新进入复试系统,同时将变更考试题目。

3.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请自行下载安装钉钉软件并注册成功,第一志愿考生请于512号前搜索加入机电学院复试交流钉钉群,群号码:33782575调剂考生请在接到正式复试通知后,搜索加入钉钉群,群号码:35807974。申请加入时验证信息请输入本人真实姓名,否则不予通过。

4.复试过程中考生间严禁互相转告面试内容,严禁非独立作答情况,如若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录取资格;复试过程不允许考生截屏、拍照、录像,更不允许将面试图像视频资料上传互联网,违反规定将取消录取资格;建议使用广角摄像头或使用广角摄像头或其他辅助工具扩大视角覆盖范围。

5.复试过程通过系统进行人脸身份识别,全程录音录像,开学报到时对考生复试面试图像与本人及身份证等进行严格复核;考生需签订远程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刑法(九)修正案,追究刑事责任。

6.复试期间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任何有违考试公平性的行为。

(六)综合成绩和录取办法

1.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七)其它

未尽事宜由机电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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