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中原工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研招生[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接受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组的领导和督查。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机电学院网站上公示。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及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大于100分) |
备注 |
机械工程0802 |
273 |
37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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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085500 |
273 |
37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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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0861 |
273 |
37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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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140300 |
362 |
4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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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135700 |
362 |
4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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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考生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工作定于4月3日,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在4月8日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4月27日前结束,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复试全面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心理素质测评、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等。
1、心理素质测评
该测试主要了解考生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及适应环境、解决问题的习惯化反应模式。测试题目是对一个人基本特性和个人素质的反应,仅仅体现个人态度,答案无对错之分。
考生须在复试的专业课考试与面试开始前一天,通过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操作完成。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登录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
2、专业课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
具体复试科目及要求,见“中原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范围及参考书目”。
3、面试:包括外语能力考查、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独立进行,时间为6-8分钟,满分20分。
考生进入考场时禁止携带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
(2)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满分70分。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满分1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综合成绩
复试成绩为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等各项成绩之和,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2)×0.4。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
1、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考生于4月3日上午8:30-9:30到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8号楼302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调剂考生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根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1)身份审查:考生准备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学院安排专人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弄虚作假、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
②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工作
复试现场设有物品存放处,与复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复试现场。学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1)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具体科目及要求,见“中原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范围及参考书目”。
第一志愿考生:4月3日9:30-12:30,8号楼301房间
同等学力加试:4月3日18:00,8号楼301房间
调剂考生:根据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顺延。
(2)面试环节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和专业面试,第一志愿考生于4月3日下午2点开始面试,调剂考生的面试安排另行通知。在面试期间,考生需在学院指定的场所等待面试小组通知。
(3)复试过程中考生间严禁互相转告面试内容,严禁非独立作答情况,如若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成绩公开
(1)复试结束后,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四、调剂要求
(一)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 1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时,若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在申请调剂到我院同一专业时,应按初试总成绩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在申请调剂到我院机械类、交通运输专业时,若调剂生的初试总成绩相同,应按数学单科成绩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若数学单科成绩相同时,则应按英语单科成绩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
(三)学院及时统计、上报、发布调剂计划的变化情况,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准确解答调剂考生的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四)我院对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工作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
五、录取工作
1、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七、其他事宜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察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所有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师生互选工作从研究生复试时开始进行。
(五)联系方式:
机电学院、工业设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中原工学院8号楼302
邮编:451191
电话:0371-62506827
(六)纪检监督或申诉电话:0371-62506077
中原工学院机电学院、工业设计学院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