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学生(硕士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来源: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 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根据我校实际,将在我校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中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学校拟推选河南省文明学生(研究生)2名,我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
三、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爱社会主义,争当担负民族复兴的新时代新人;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
敬师长,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在网上积极传授正能量、弘扬网络主旋律;
5.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对照评选标准进行推荐,并组织推荐学生填写《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见附件),一式2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主要成绩”一栏应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填写,于4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报送至学院进行审核,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学校评审。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并组织评审。
3.校内公示。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进行推荐;
2.各学院要对《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有雷同、造假等情况,经确认后取消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