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24 点击数: 来源:
我校兹定于2016年10月30日(星期日)进行2017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拍摄的照片专门用于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及学历、学位网上电子注册工作。拍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班级负责人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确定一名研究生作为本学院拍照当天负责人,负责协助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当天拍照事宜。
2、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并收费(每人20元,国家统一规定文件附后),后期不再补收。若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及时参加照相已交费用不予退还。未缴费的学生不能参加图像采集。
3、各学院负责人组织学生排好队(按学号顺序),拍照时请向电脑录入人员报自己学号,待确认后方可进行拍摄。
4、各学院务必于2016年10月26日中午12:00前将费用、信息采集表纸质(加盖公章)一起交到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文档及拍照当天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OA发至研究生处盛潇洁老师。
★信息核对表上的个人信息须与学信网学籍库中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将无法进行正常采集。
二、照相注意事项
1、各班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尽量提前到场,班级负责人必须提前到场。
2、各班负责人组织好本班学生,按学号顺序排队并维护好本班纪律,请勿大声喧哗。
3、照相背景为蓝色,请尽量不要穿着与背景相近色系衣服,将随身物品和眼镜交给他人。
4、若有学生迟到,其他学生可以先照,迟到学生到后可以单独报学号照相。
5、照相时,请摘掉眼睛,随身物品请随身携带不影响拍摄。
6、拍照当天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场。
三、自行拍照要求
未能参加集体拍照的学生,请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自行前往新华社河南分社拍照。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5号(紫荆山向北300米花园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西北角),电话:65975186。在外地的学生也可以在当地新华社采集,并将照片(纸质和电子档)于2017年4月1日前带回学校,并将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用身份证号命名)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科。
★学生须在拍摄两个月后到学信网核对自己的照片信息,网址:http://www.chsi.com.cn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照相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照相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