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10 点击数: 来源: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6]78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将在我校硕士研究生中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依据我校名额分配方案,拟推选硕士研究生1名。

三、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四、有关要求

1.材料申报。申请人填写《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经学院王仁宗老师审核后,于2016年10月12日下午4点前送至行政楼126房间(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并报送电子版至王仁宗老师。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校内初评。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综合审定申请材料后等额上报。

附件: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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