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选派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赴台湾中原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07 点击数: 来源:
为扩大两岸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交流,增进台湾中原大学与我校友谊,拓展我校研究生学术视野,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启动我校研究生赴台湾中原大学交流学习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详见附件1)
台湾中原大学2015年研习计划秋季班,研习时间:2015年9月-2016年1月。
二、选派范围及名额
中原工学院注册的全日制一、二年级研究生,选派名额3人。
三、选派条件
(一)热爱党和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在校期间品学兼优,获得过奖学金或者荣誉称号,自我管理能力和适应能力强;
(四)通过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或者达到具体项目所要求的雅思、托福成绩,英语交流沟通能力强;
(五)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
(六)身体健康无疾病;
(七)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中成绩优秀,有一定特长的学生优先选拔。
四、选派程序
(一)个人报名、导师同意、院(部)推荐;
(二)研工部、研究生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根据院(部)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选拔评审,评审结果公示3天;
(三)选派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合理安排培养环节,需变更培养计划的应在赴台前办理完成相关学籍管理手续;
(四)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指导选派研究生办理相关赴台手续。
五、费用、学校资助办法及学分互认
(一)项目费用具体参照2014年学生在台费用,学费约6~7万台币 (含住宿费,约合人民币14000~16000元),不包括往返机票(人民币3000元左右)、赴台手续费(大约人民币300元)和超出访学时间及项目内容之外以及未列出的其他费用;
(二)学生交流学习期间,在外方院校修读课程所获得的成绩、学分,可以与我校对应硕士点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学分进行转换并予以认定;
(三)根据《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工外[2011]11号),学校视项目情况给予完成项目学业的研究生资助学费的30%-50%。
请报名的研究生同学下载填写附件二与附件三,于5月11日前把电子档发给郭士锐老师。文件命名为:中原工学院与台湾高校校际交流项目学生报名表-姓名,2015秋季中原大学项目汇总表-姓名
附件1:2015中原工学院赴台湾中原大学研习计划;
附件2:中原工学院与台湾高校校际交流项目学生报名表;
附件3:2015秋季中原大学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