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6 点击数: 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温馨、文明、有序的离校氛围,根据我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毕业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明确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安全与思想工作,确保毕业生和谐、温馨、安全、文明离校。
(二)各学院根据毕业生的就业现状,关注毕业生的心理健康,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与跟踪服务工作,认真指导毕业生妥善办理好就业协议书签订、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人事档案代理、领取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等手续。
(三)要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作用,各学院要选派思想素质高、热心为学生服务的信息员,定期统计毕业生留校人数,观察并及时汇报毕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便于学校及时协调解决。
二、毕业生离校前期工作
毕业生中有欠费(住宿费、学费)、借阅图书未还等情况的,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毕业生本人,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具体安排如下:
(一)图书归还
时间:6月13日前;
地点:校图书馆大厅。
(二)缴费(欠缴学费、住宿费名单详见附件1)
时间:6月13日前;
缴费方式:微信支付(使用方式详见附件2);
工作要求: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欠缴学费、住宿费者个人,按时缴纳相关欠费。
(三)校园卡
毕业生校园卡由本人保留,学校不再收回,校园卡消费等相关功能将在毕业生离校后失效。
时间:6月10日--6月20日(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材料携带及办理地点:需要办理校园卡余额退费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校园卡到南苑4号教学楼119房间办理(代办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退费人的校园卡、有效证件)。
(四)户口迁移
材料携带及办理地点:需办理户口迁移者,持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户口迁往地为毕业生本人所提供的地址,若户口存放在学校,学校只能代管,不能办理如挂失、补办身份证、登记结婚、开具准生证明等涉及户口的事项,如需办理,须先将户籍迁移到单位或者原籍,在当地办理,因此建议同学们尽量将户口迁出。
三、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一)毕业典礼
1.确定参会人员名单
工作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确认毕业典礼参会名单(包括毕业生及毕业生家属代表),并于6月6日下午3:00前OA至研究生处牛捷琳,以便安排具体座位(详见附件3)。
2.毕业典礼彩排及参会(另行通知)
(二)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纪念品
时间:6月13日(星期四)下午2:00-4:00;
地点:行政楼126房间;
工作要求:学院工作秘书负责领取本学院毕业证、学位证等,并审核图书归还、缴学费(学费、住宿费)无问题后及时发给毕业生。
(三)留校毕业生住宿安排
6月13日毕业典礼结束后毕业生即可离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督促毕业生及时离校,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离校的(如参加学科竞赛和参评优硕论文等)毕业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同意、汇总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4)后于6月10日下午4:00前交至行政楼422,电子版OA至研究生处牛捷琳,随后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