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04 点击数: 来源:
接上级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精神,总结和宣传学雷锋活动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现将开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学雷锋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全体研究生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
(二)业务素质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刻苦,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模范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
(三)道德品质高尚。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把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和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品学兼优,乐于助人,诚信友善,见义勇为,具有良好道德影响力;
(四)富有创新能力。热心服务,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积极创业。在学雷锋活动中,有学雷锋主题创业项目或服务公益事业创新作品和设计;
(五)工作业绩突出。长期坚持学雷锋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扶危济困、敬老爱幼,扶贫助残、环境保护、“三下乡”、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中,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师生中和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反映,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三、评选表彰名额:1名
四、申报办法
(一)推荐名额:各学院依据评选推荐条件,最多推荐1名;
(二)材料申报:填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封面请注明学院、联系人、移动电话、办公电话),经审核并加盖本学院公章后,连同有关文字、图片和视频光盘等资料,于2015年12月9日下午4点前交至行政楼422房间,过期不候。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推荐出的个人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研究生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不断推进文明河南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河南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