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硕士研究生校级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04 点击数: 来源: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研究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研究生先进典型,引导我校研究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硕士研究生校级评优评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三好学生;
(二)优先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均面对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或班级。
三、评选比例与名额分配方案
(一)三好学生: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5%;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20%;
(四)机电学院拟评选三好学生6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先进班集体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12月2日-4日,学校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分配方案;
(二)12月5日-10日,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院制定的相关评审细则,明确评审要素、权重和综合量化测评方法等,并根据实际需要设计申请审批表,统一组织本学院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被推荐的“先进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中原工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三)12月11日-15日,学院评审委员将评优评先拟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公示5天,研究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12月16日-17日,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纸质版(加盖院部公章)于12月17日下午16:00前交至行政楼422房间,同时将评审细则、评审程序、申请审批表、测评分数及推荐名单的电子版OA至研究生处王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12月18日-22日,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并审定校级评优评先拟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评审标准。
(二)各学院要依据《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暂行办法》评审条件、要素,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1.原则上参评研究生在评期间须满足不少于参加学校组织大型活动6次、学院组织大型活动8次;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同等条件下,原则上校研究生会干部优先。
附件:2015-2016学年中原工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