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07 点击数: 来源: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就业、成长成才的理想融入中原更加出彩的实践中,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积极到国家急需的岗位和领域贡献智慧、建功立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2020〕5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以下简称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届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我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同等条件下,考博的研究生优先,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的研究生优先。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须从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中产生,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1.5月7日前,各学院组织拟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中原工学院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由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评审条件、细则组织评审,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并从中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将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公示5天,研究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2.5月15日前,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原工学院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评审细则、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于中午12点前交至行政楼422房间,电子版通过工作邮件发至研究生处牛捷琳,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5月16日-5月29日,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拟推荐名单,组织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审,公示5天无异议后,学校予以上报并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拟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审批表,并对审批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2.各学院要根据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