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07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 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0〕131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决定在我校硕士研究生中开展2020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8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结合我校实际,评选名额为:
(一)三好学生:5名。
(二)优秀学生干部:1名。
(三)先进班集体:1个。
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和《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最多各推荐1名(个),相关提名须经其所在学院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学院认真审查。
(二)学院公示。各学院应将拟推荐名单应在本学院予以公示,研究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三)报送。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或《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各一式三份、正反打印)交至行政楼422房间,推荐表电子档(名称统一为“学院-申报类别-姓名”)、重点观测指标(附件3)电子档发至研究生处牛捷琳,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学校评审。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省委、省教育厅。
五、表彰
团省委、省教育厅将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